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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日期:2026/2/4 10:41:45 浏览:

公里,完成率73。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是建立51家进水浓度未达目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台账,指导所在县(市、区)编制完成“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二是印发《河南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建立问题管网台账,全省18个省辖市已建立排水GIS系统。三是督促各地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四是出台《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严格落实排水许可管理,组织各地开展水量倒挂专项整治、“小散乱”排水专项整治,打击工业企业、“小散乱”排水户和建筑工地违规排水。

三十三、管网建设改造迟缓。洛阳市应在2019年至2021年完成4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际仅改造12公里,督察进驻时城区还有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漯河市区雨污合流混流管网338公里,大量污水在黑河西支河内积存。许昌市雨污混流管网77公里,襄城县存在4.22平方公里污水管网空白区,鄢陵县汶河桥下排污口有大量生活污水随雨水溢流。信阳息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不彻底,黄坎沟沿线多处生活污水直排,排水氨氮浓度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1倍;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破损,部分污水直排。驻马店确山县雨污混流,导致确山县污水处理厂汛期污水频繁溢流。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洛阳市:对主城区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110公里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许昌市:一是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排查,发现33公里雨污混流管网,整治33公里,完成率100。二是襄城县新建成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各2.4公里、污水泵站1座,实现规划区内排水管网全覆盖。三是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已投运。持续开展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漯河市:黑河西支积存雨污水全部抽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查沿线4670米河道污水、雨水排放口,封堵全部污水排放口,加固整治污水满溢的窨井,消除黑河西支积存污染水体。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338公里合流制管网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信阳市:完成息县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积极推进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完成97公里雨污分流改造。黄坎沟周围已重新铺设完成2.3公里污水管网,整治14处雨污管网错接,消除16处污水直排口,沿线生活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完成息县老城区33处和第二污水处理厂3处破损管网修复。

(五)驻马店市:三里河泵站改造再利用工程已建成投运,将河水提升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可以用于城市保洁和园林绿化。已完成确山县三里河流域城区段污水截污纳管,对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全部整改。完成龙山大道等5条道路的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其中污水主管道9796米,检查井186座,外联井72座。

三十四、河南省要求,2023年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应达到100。截至督察进驻,全省乡镇政府驻地中有255个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商丘市52个乡镇未建成或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信阳市罗山县应建成的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配套管网工程实际仅建成1个。全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超过300座。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商丘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均正常运行。加强经费保障,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主要来源于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

(二)信阳市:罗山县东铺镇等13个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完成,均已通水运行。

(三)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全省已建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96个,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印发《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推进建成设施整治提升,强化常态长效运行管理,各省辖市建成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管平台,切实加强运行监管。三是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对不能正常运行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整改台账,挂账销号,全省23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纳管就近接入城市和乡镇设施、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进行了改造。

三十五、产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问题多发。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21年建成,截至督察时仍未完工,园区污水引入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管网年久失修坍塌淤塞,部分工业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焦作孟州皮毛加工产业园区光宇皮业、黄河皮毛等两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园区污水处理厂又于2022年6月停用,污水直排;南庄三村祺祥洗毛厂区污水经简单曝气处理就排放;园区周边填埋有毛皮加工固体废物和污泥,渗滤液部分指标浓度超标。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区铜冶片区、南阳市方城县产业集聚区西区、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等地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安阳市: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区铜冶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

(二)焦作市:一是孟州市南庄皮毛加工产业园区政艺污水处理厂已恢复运行,在线监测已联网。二是孟州市黄河皮毛公司、光宇皮业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已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政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孟州市祺祥洗毛厂外直通蟒河排废水管道和涉水工段已完成整改。四是桑坡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已建成运行,日处理能力1200吨。五是编制完成《孟州市南庄镇沁伊高速工地深层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报告》,完成了深层固体废物分布、堆存量估算、性质鉴定等工作。建成了污泥固废暂存池并完成历史污泥转运暂存工作,污泥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投入运行。六是对皮毛加工产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三)濮阳市:一是对3处坍塌管网进行维修清淤,将土坑内污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达标处理。二是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三是围绕园区19家涉水企业,通过治污设施运行、排污许可清单执法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排查,整治相关问题;通过涉水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行动,整治相关问题;通过在线监控、“双随机”检查,加强对园区涉水企业日常监管。四是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漯河市: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五)南阳市:方城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六)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作为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在规划环评中进行明确,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作为入园工业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二是组织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查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59家,发现的一般环境问题、涉嫌违法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按照《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能力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发现问题推动整改。

三十六、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存在污染隐患。河南省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量急剧增长,年产生量已达66.7万吨,但全省只有1家企业具备飞灰利用处置资质,2022年仅处置8.9万吨。商丘市、平顶山市、周口市长期堆存约8.6万吨、2.2万吨、2.1万吨飞灰。驻马店市平舆县飞灰及应急填埋场积存大量渗滤液,配套的渗滤液收集处置设施未建成。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约1.3万吨,渗滤液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平顶山市:积存的飞灰已转运至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平顶山市现有垃圾焚烧厂4座,其中2座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送往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安全处置,另外2座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运往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依法依规填埋处置。

(二)焦作市:对原有两套日处理200吨的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进行了维修,已恢复运行。全量化渗滤液设施已建成运行,调节池液面保持在设计库容50以下。

(三)商丘市:加强积存飞灰暂存管理,民权县、柘城县垃圾发电厂飞灰暂存于厂外有“三防”措施的场所,商丘市垃圾发电厂正在加快推进积存飞灰处理处置。民权县飞灰填埋场已建成投运,商丘市、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四)周口市:开展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积存飞灰暂存管理,川汇区、商水县飞灰已送往填埋场填埋处置;西华县飞灰暂存在厂外有“三防”措施的临时仓库内。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商水县、鹿邑县、淮阳区、沈丘县飞灰填埋场已建成投运;扶沟县、郸城县、太康县、项城市、西华县基本建成。

(五)驻马店市:平舆县飞灰及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调节池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成。

(六)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印发实施《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核实飞灰环境监管情况,切实加强飞灰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各环节环境监管,共检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0家,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印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指南》,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是建立全省7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产生及处置情况清单,逐一明确利用、处置去向,督促飞灰暂存量高的省辖市加快积存飞灰处置。二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将飞灰填埋场、资源化利用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清单,督促省辖市加快项目建设,全省新建成8座飞灰填埋场。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的通知》,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填埋场规范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填埋场环境监测,针对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监测频次不足等问题,指导相关地方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规范填埋场雨污分流,削减渗滤液存量,加快渗滤液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2.47万吨/日,调节池总库存已降至调节池库容50以下。

三十七、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郑州市煤炭工业集团公司芦沟煤矿5000吨煤矸石随意倾倒至厂区附近深坑中。漯河市舞阳县冠军瓷业公司粉煤灰随意倾倒违规占用耕地;鸿山供应链有限公司将5000余吨脱硫石膏在空地违规堆存。驻马店市遂平县华祥环境科技公司违规将大量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郑州市:完成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倾倒点位煤矸石清运工作,3处倾倒点已恢复地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漯河市:舞阳县冠军瓷业公司违规堆存粉煤灰已清理处置完毕,土地已复耕。鸿山供应链有限公司违规堆放的脱硫石膏已清运,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驻马店市:遂平县华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堆放固体废物已清理,原堆放场地已平整。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指导郑州等“5 1”地区推动“无废城市”由“建设”向“建成”转变,全省共创建“无废景区”“无废工厂”“无废社区”等“无废细胞”3014个。二是修订《河南省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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