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许昌市:一是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1台烧结机完成整改。对3家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企业已完成整治。二是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钢铁设施已完成整改,鑫金汇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开展产业集聚区环境违法专项排查整治,检查企业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加强对产业集聚区企业的常态化管理,对区内6600余家企业加注标签,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指导整改,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600余个,下达处罚决定200余份,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产业集聚区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对2675台低效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不落实。许昌市鑫金汇不锈钢公司将长期停产的75吨电弧炉列入应急减排措施,在产的4台AOD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仍正常生产。平顶山市平煤神马京宝公司、宝丰洁石煤化公司2023年以来2次橙色预警期间均未落实焦炉负荷降至80以下的要求。安阳市利源合金有限公司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橙色预警期间精炼炉违规生产。抽查三门峡市5家企业发现,灵宝金源矿业公司等3家企业2022年以来没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平顶山、安阳、许昌、三门峡市:对平煤神马京宝公司、宝丰洁石煤化公司、安阳利源合金有限公司、许昌鑫金汇不锈钢公司以及灵宝金源矿业公司等7家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二)省生态环境厅:一是指导各地开展创A晋B绩效提升行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动态更新减排清单,全省60220家涉气企业纳入减排清单。二是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进一步细化绩效分级指标和应急减排要求;先后对2110家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现场帮扶和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抽查核验,提升应急减排成效。三是积极做好2024—2025年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立9个厅级领导带队的监督帮扶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协商减排监督帮扶,发现各类问题后逐一督促加快整改。
二十一、“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力。违规取水问题仍然突出。三门峡陕州区龙脖水库是黄河二级支流连昌河上重要水库,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违规取用龙脖水库水从事工业生产长达六年,年用水量达400万立方米。新乡获嘉县盛瑞水务公司违规将黄河灌溉用水出售给金天化工公司作为工业用水,2021年以来累计供水172万立方米。郑州市河南思念高尔夫俱乐部擅自取用附近坑塘水源养护草坪。
整改时限:2024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郑州市:完成河南思念高尔夫俱乐部违规取水设施整改,对坑塘进行回填,对坑塘与枯河连通处进行加高改造。对河南思念高尔夫俱乐部未经批准取用地表水进行绿化灌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新乡市:新乡获嘉县盛瑞水务公司违规供水问题依法查处,取水许可手续已完善。
(三)三门峡市: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灏源自来水公司违规取水问题已依法进行查处,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四)省水利厅:一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线上排查线下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取水问题自查自纠,立案查处水资源案件437件,坚决打击违法取水用水行为。二是制定下达年度区域用水计划,细化分解各省辖市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指标。强化取用水监管和节约用水管理,将7万个取用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推动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三是印发年度重点河流调度计划,开展省内重点河流、调水工程水资源统一调度,落实28条重点河流44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调度保障。
二十二、2023年6月,河南平煤神马集团擅自更改取水用途,将2150吨平顶山天安煤业公司自用水跨区域运出。
整改时限:2024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平顶山市:市水利局开展水厂巡查,并对水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取水现象。
(二)南阳市:在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巡查,常态化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二十三、部分地市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周口市深层地下水埋深从2018年的10.8米增加到2023年的17.5米。根据第二轮督察整改要求,应于2022年底前建成南水北调新增供水工程,全面替代沈丘县、西华县、项城市采用地下水,但沈丘县、西华县工程至督察进驻仍未完成。河南省要求周口市2023年底前完成引江济淮工程,用于替换鹿邑县、太康县、淮阳区采用地下水,但鹿邑县、太康县配套工程一拖再拖,截至2023年12月仍未完成。焦作市23家违规取水企业中,有14家企业的自备井尚未整治。漯河舞阳县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督察时仅完成17的管槽开挖工程。部分地区中水回用推进不力,河南电力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应于2023年全部使用中水,当年地表水使用量仍达432万立方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焦作市:14家企业违规取水问题已完成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取水问题专项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完成了问题整改。河南电力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在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一座5000立方米蓄水池,改建了取水泵站,增加中水使用量,2025年9月以来,中水使用率基本达到100。
(二)漯河市:舞阳县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已完工,舞阳县文峰、保和两个乡镇供水水源已从地下水转换为地表水。
(三)周口市:一是沈丘县、西华县南水北调新增供水工程和鹿邑县、太康县、淮阳区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已建成通水。二是开展工业、企业、生活取用深层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引江济淮受水区内城区深层取水井整改。三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大数据对比等方式,严查无证取水、超许可用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对中心城区8家取用水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省水利厅:一是印发河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明确全省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印发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推进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以县域为单元,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管理。依据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完成河南省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报告。二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明确了各地“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三是每月公布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督促地下水位变幅超过限定值的区域,因地制宜采取水源置换、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等方式,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二十四、“挖湖造景”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9月国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督察发现,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建成好阳河湿地公园,违法占用耕地49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亩,同时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阻断黄河与好阳河连通,影响行洪安全。2019年以来,新乡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唐庄镇侵占农用地202亩,违规取用黄河水,形成594亩人工湖“唐公湖”。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新乡市:唐庄镇蓄水灌溉工程土地手续已完善,对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三门峡市:一是完成好阳河入黄口处土坝围堤拆除工作,恢复好阳河与黄河正常连通。二是对违规取用黄河水问题、违规占用土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并完成整改。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对近年来发现的“挖湖造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已建、在建的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进行统计核查,督促相关地市依法依规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严格把关,不予批准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项目。
二十五、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屡禁不止。三门峡市泰格奇幻乐园未取得相关手续,违规侵占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37.5亩建设旅游项目,截至2023年12月仍有20亩旅游设施没有清退。焦作市河南思善新材料公司侵占青天河风景名胜区15.1亩,景区管理部门违规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企业办理手续。南阳市中联水泥公司部分厂区侵占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焦作市:思善新材料公司厂房、设备、办公用房等地面附着物已完成整改,对侵占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
(二)三门峡市:完成三门峡市泰格奇幻乐园旅游设施整改。完成违规侵占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37.5亩土地生态修复工作。
(三)南阳市:正在依法依规推进南阳市中联水泥公司部分厂区侵占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问题整改。
(四)省林业局:一是组织开展河南省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排查发现问题台账,对发现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制定印发河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清单。
二十六、违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突出。2022年6月以来,新乡市和辉矿山工程服务公司未取得用地、采矿手续,借旅游道路建设之名,开挖石灰岩破坏山体190亩。卫辉市天然资源公司2018年以来越界开采,破坏山体和林地295亩。郑州荥阳市张沟铝土矿擅自将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矿区形成38米露天采坑,采坑东侧未实施削坡覆土,复垦种植的大部分树木已死亡。郑州新密市来集镇非法采矿点2020年以来破坏山体35亩。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郑州市:一是对中铝公司荥阳市张沟铝土矿擅自将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完成露天采坑回填治理,覆土65万立方米,平台蓄坡反压到设计标高,修复面积89.55亩。二是对新密市来集镇违法采矿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完成破坏山体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7246公顷,复绿面积1.5027公顷。
(二)新乡市:一是对业主单位卫辉市交通运输局违法占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施工单位和辉矿山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违法采矿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违法采矿问题、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破坏林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被破坏林地区域已恢复植被。对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持证矿区、越界开采区域及周边遗留矿坑实施闭坑治理,治理面积1048.5亩。
(三)省自然资源厅: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完善“人防 技防”机制,通过“河南一号”卫星影像与“天眼”系统相结合,建立“双发现”机制,提高问题线索发现能力,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开采行为。二是深化自然资源与公安、纪检部门移送涉嫌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向省公安厅移送多起涉矿案件线索,有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深入推进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全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情况,发现问题扎实推进整改。
二十七、矿山无序开采积累的环境污染隐患突出。老灌河支流五里川流域有废弃矿洞99个,历史遗留废渣131万立方米。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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