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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日期:2026/2/4 10:41:45 浏览:

环境保护”专题系统性大培训,充分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覆盖广、便捷化优势,围绕生态文明有关内容,精选上线《以生态文明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20门优质课程,切实强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纳入宣传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十周年、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统筹省、市、县三级媒体联动,运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媒体客户端等载体进行全媒传播,策划推出“书写美丽中国新画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等专题报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报道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扎实举措和显著成效。

二、三门峡市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且在全面排查整治中工作不严不实,部分矿山开采被处罚却未被纳入整治台账。督察发现,列入问题图斑的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2023年7月因违规越界开采矿石、破坏草地受到处罚,但当地既未将其纳入越界开采台账,也未及时督促开展生态修复。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2017年以来因越界开采多次受到处罚,同样未被纳入越界开采台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三门峡市:一是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已列入“五本台账”,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高桥铝土矿因涉嫌非法采矿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对新柱桥建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编制越界开采区域生态修复方案并已完成修复治理。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无序开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矿山企业185家,依法依规整治。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运用卫片执法、天眼系统、媒体线索及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召开多部门参与的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例会14次,依法查处越界开采行为4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起,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规行为。

(二)省自然资源厅:一是印发《河南省矿山环境生态修复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三门峡市相关问题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三门峡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印发《关于推进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动我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整改的通知》,对有主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台账动态更新,指导各相关省辖市对全省1268个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建立全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清单,推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三、驻马店生态廊道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抽查驻马店市列入整改清单的4个图斑发现,1个上报完成整改的地块又重新种上树苗,1个上报未完成整改的点位实际没有树木。抽查指出问题后,驻马店市重新上报完成整改的图斑数量与之前相比大幅减少。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驻马店市:一是持续推进超标准生态廊道整改工作。二是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未发现“前清后栽”现象。三是通过乡镇基本农田巡查等手段加强日常巡视监管,同时通过对比变更调查成果影像进行监测,未发现已完成整改地块重新违规种植林木问题。

(二)省自然资源厅:一是根据生态廊道占用耕地问题“五年期”整改计划,年度整改任务均已完成。二是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有序推进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省辖市进行工作提醒,督促相关省辖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开展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随机抽取图斑现场核查,对发现问题推动相关省辖市立行立改。

四、违规占用耕地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仍不到位。安阳市滑县安罗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违反环评批复要求就近从多块耕地取土作为路基垫层。2022年,滑县以实施重大交通项目为由,申请将6920亩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随后,安阳市同意将其中6408亩耕地作为路基垫层取土场临时用地,督察进驻时已取土915亩。驻马店平舆县安城湖公园2019年建成,违规占用耕地1047亩,直至2020年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后才补办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安阳市:编制实施了有关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违规取土地块已完成复垦。

(二)驻马店市:平舆县安城湖公园用地手续已经省政府批准。

(三)省自然资源厅:一是按照《关于优化调整临时取土区范围的通知》要求,对各省辖市调整上报的取土区范围进行了审查;印发《关于启用临时用地取土区划定成果的通知》,完成了全省取土区优化调整划定工作。二是开展全省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综合评价,对11个县(市、区)实行用地动态限批,对43个县(市、区)政府进行了警示约谈,公开挂牌督办11起典型案件,督促指导市级提级查处12起典型案件。

(四)省交通运输厅:一是组织召开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项目建设、规范取土等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推进。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取土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逐项目、逐标段(工区)排查整治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取土问题,规范和加强建设取土管理。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取土管理的通知》,将严格取土管理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取土自查排查工作。

五、南水北调总干渠保护区存在非法采砂等问题。由于长期私挖滥采河砂,新乡辉县市石门河河道中形成两个采坑。辉县市一些企业非法采砂行为也未及时受到查处。郑州市航空港区违规堆存8万余立方米渣土、建筑垃圾,占地超过60亩。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新乡市:一是编制完成辉县市石门河综合治理方案,完成了厂区原址整治。石门河需治理河道总长度5.091公里,基本完成治理工作。二是废止辉县市石门河上八里公路桥至三合店村段采砂规划,石门河区域不再许可采砂。三是对无证非法采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航空港区:违规堆存的渣土、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开展了三轮次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各类问题377处,均已完成整改。

(三)省水利厅:落实联防联巡联治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压实监管责任。开展非法采砂排查整治“回头看”,利用无人机巡河、河道监控等手段全面排查整治。

(四)省生态环境厅:常态化开展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联合有关单位对郑州航空港区、新乡等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六、采矿造成文物遗址破坏。2018年,新乡卫辉市自然资源部门为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未按规定征求当地文物部门意见,将651米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划入采矿范围,造成450余米遗址受到破坏。因疏于监管,原新乡平原同力水泥公司、原春江集团采石场等企业在违规采矿过程中,也对赵长城唐庄1段和常村1段造成破坏。2012年河南省认定赵长城唐庄1段、唐庄2段、常村1段共存在3010米,截至督察时仅存855米,71.6的赵长城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对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原新乡平原同力水泥公司和原春江集团各采石场及其他破坏文物的采矿企业监管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成立新乡市长城遗址保护中心、卫辉市赵长城遗址保护管理所、辉县市赵长城遗址保护管理所等3个长城专设机构,新增编制22名,编制了赵长城遗址唐庄1段、唐庄2段和常村1段保护性修复方案,目前唐庄1段、唐庄2段、常村1段修复项目已完成。

(三)将赵长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矢量数据,运用到现行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图中,在矿产规划实施中避让文物保护范围,合理设置矿业权。加强部门联动,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采矿权出让等环节充分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确保文物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七、河南省第二轮督察部分督察整改任务推进不力。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查明原因,加强调度、核实、督办,96项已完成整改,其余任务正在加快推进。

八、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运,但截至督察时项目尚未开工,城区每天约有5万—8万吨污水通过应急处置设施处置,出水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基本建成,预计2025年12月底调试运行。

(二)南阳市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应急处理设施实施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督办通知,督促运维方积极整改,确保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九、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河南省要有效提升污泥处置能力,2022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此次督察发现,郑州市八岗污泥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2021年以来有70万吨污泥未按规范要求处理。洛阳市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伪造转移联单。开封市兴化精细化工公司、御锦环保建材公司、杞县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去向不明。郑州和景技术公司周口分公司厂内积存污泥3920吨,未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一)郑州市、航空港区:一是对八岗污泥处理厂未按规范要求处理问题进行调查,对随意堆放污泥产物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将闫家村堆场堆放的污泥产物暂存八岗污泥处理厂内有“三防”措施的临时堆场,污泥产物和堆场积水均已安全处置。三是对郑州市污水净化公司各污泥处理厂及设施进行专项排查,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四是针对八岗污泥处理厂长期超负荷生产问题,增加马头岗等3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设施处理量,并将污泥送往热电厂、水泥厂、制砖厂协同掺烧,污泥负荷稳定降至设计能力600吨/日范围内。

(二)开封市:对开封市兴化精细化工公司、御锦环保建材公司、杞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进行调查。其中,开封市兴化精细化工公司生化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分别由5家相关公司进行处置;铜污泥已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以来共接收污泥约4.3万吨,其中约4.2万吨用于生产陶粒,剩余污泥用于生产烧结砖。杞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7家相关公司进行处置。

(三)洛阳市:对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伪造转移联单、倾倒污泥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将污泥全部运送至3家相关公司协同制砖利用和焚烧处置。

(四)周口市:对郑州和景技术公司周口分公司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接收的污泥已完成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是对21个达到或超出设计能力的污泥处置项目开展“回头看”,已完成整改。二是出台《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印发《河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管理监督评价办法》《河南省城镇污泥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评价指南》,进一步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泥仍采用填埋处理和处置标准低的8个市、县,督促其采用垃圾焚烧、火力发电、水泥窑等协同焚烧处理方式提升污泥处置水平。加快推进5个在建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其中2个已建成,规模106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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