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6-01-1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槐荫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锚定“115411”工作思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强化政策解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7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03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46条,其他类信息11条,工作进展信息11条,内容全面覆盖民政核心业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全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按时办结率达100%,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基础上,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构建起办公室专人统筹、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保障政务信息内容、分管领导终审把关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先审后发、应审尽审,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合规合法。

(四)平台建设。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在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公开的及时性基础上,持续优化调整主动公开栏目,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落实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开展全面审查。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工作制度、专业技能纳入干部培训体系,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聚焦民生关切领域,在深挖政务公开内容深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上持续发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诸多短板与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终审复核环节对时间逻辑等关键细节核查不够严谨细致。二是业务衔接存在偏差,信息发布人员对业务流程与公文发布规范的衔接要求把握不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编制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材料,同步拓展公开渠道,构建“线上+线下”“传统+新兴”的立体化公开矩阵,切实扩大政策信息传播覆盖范围。另一方面严格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培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整合分类与及时更新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规范严谨。以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系统为主阵地,延伸拓展现场宣讲、走访探视等线下渠道,推动民政政策走进社区、贴近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我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对标上级部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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