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2-30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4年2月27日向我省反馈督察报告。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10月底,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16项,其他任务正在加快推进,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敢抓敢管,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进问题整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带队实地调研、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建立省级领导包干督导典型案例整改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典型案例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分层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见人、见事、见效,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抓实督察督办。不断完善调度核实、督察督办、验收销号等工作制度,健全省辖市整改、省直部门督导核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商督办的联动机制,保障问题整改常态化推进、实现闭环管理。坚持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核查,对整改进展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的综合采取提醒警示、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压推动问题整改。
(三)做好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督察整改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发挥“一台一报一网”主阵地和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矩阵作用,推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年南水润北国”“河南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矿山复绿又生金”等专题报道,多角度、多层面报道督察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省委党校主体班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教学专题,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上线《以生态文明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20门优质课程,切实强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管理体系的重要事项并建立正负面清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严格“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2024年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8个,形成节能能力210万吨标准煤/年,2025年计划实施的200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全面排查列入淘汰类的产能、工艺、装备及产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二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出台《河南省2024—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修订《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完成109座煤气发生炉和66座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截至2025年10月底,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365万千瓦,累计装机8897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55.2。三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和内河航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郑州国际陆港专用铁路西段建成投运、河南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建成,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淮河固始段、淮河息县段、唐河省界至马店段等项目有序推进。
(三)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召开全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污染防治重点省辖市片区会,制定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各省辖市签订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空气质量落后、严重反弹等问题突出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进行约谈。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74家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944项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项目、13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对2703台低效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8.5万台,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193.3万辆次。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有效减少重污染过程影响。2025年1—10月份,全省PM2.5浓度为3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2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2.2天。二是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全省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全部排查完毕,整治完成率99.7。安阳市安阳河、信阳市南湾水库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5年1—10月份,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I—Ⅲ类水质断面占85.5,黄河干流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及河南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标准,保障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三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实施7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大工程,组织开展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起底清零”专项行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累计整治733条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四)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强化取用水监管和节约用水管理,全省7万个取用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执法,坚决打击违法取用水行为。强化全省28条重点河流44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调度保障。二是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印发《河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明确2025年、2030年全省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初步完成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每月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对地下水位变幅超过限定值的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地下水水源置换、封存地下水井等方式,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三是全面排查整治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制定河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清单,分区分类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全省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四是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建立全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台账,完善“人防 技防”机制,运用“河南一号”卫星影像与“天眼”系统相结合的双发现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深化自然资源与公安、纪检部门移送涉嫌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有效凝聚合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五是持续整治“挖湖造景”。对近年来发现的“挖湖造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组织对2020年以来发现的“挖湖造景”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已建、在建的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进行核查,对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严格把关。
(五)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出台《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南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组织管网排查检测、污水管网补短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供排水问题整治等4个专项行动,逐步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指导超负荷和进水浓度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编制方案,督促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方加快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全省新投运污水处理厂1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9.75万吨/日,新建、改造排水管网约3200公里。列入国家整治清单的10条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作为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在规划环评中进行明确,入园工业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须达标并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强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应装尽装、应联尽联”。三是规范固体废物处置。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建“无废工厂”“无废社区”等3014个,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建设飞灰处理处置设施,逐步减少飞灰暂存量,全省新建成8座飞灰填埋场,2个飞灰综合利用项目。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全面向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厚植绿色底色、生态优势。一是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部门管行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扎实有效。二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三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压紧压实各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理解不深刻,对资源环境约束认识不清醒,存在“小进即满”思想,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一些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的现实视若无睹,强调客观因素多,缺乏坚定扭转被动局面的意识和作为。有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打折扣;有的理解政策有偏差,出现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和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美丽河南建设等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分管副省长等省级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促指导工作。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订《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河南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等,召开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污染防治重点省辖市片区会、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等全省会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在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教学专题,引导学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开展专业化培训,举办“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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