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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5/10/3 22:19:5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5-05-12

为做好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五常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2025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五常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五常市教育局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及五常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五常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任何以成绩、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哈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

(四)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实现报名、入学材料比对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让孩子和家长少跑路,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五)严控大班额、大校额。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的预测分析,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需求。对五常一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雅臣小学等热点学校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紧张的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如当年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超出学校固定学位数的,实行固定学位或100%随机派位。对没有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妥善合理分流生源。通过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和招生数,保证不产生大班额,逐步消除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

(六)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升学资格。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严禁跨乡镇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或以举办各种实验班名义违规分班、违规收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七)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严格按照哈市及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推进、执行。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我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跨乡镇招生。学区划分见附件1:《五常市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图》。为严控大校额、大班额,2025年继续对五常市实验小学、五常市第二实验小学、五常市雅臣小学实行固定学位,期限为三年,即以上三所学校2024年9月开始入学的小学生,如果在入学三年后核查房屋产权证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乡镇户口回乡镇学校就读,五常镇内户口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必须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内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学校在“两个一致”原则上的适龄儿童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可以招收居住地为本学区的适龄儿童,以住宅产权证为准,忽略户籍条件;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学区内确有住宅但无住宅产权证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或国税局出具的购房契税发票,同时提供相关事实居住证明;因拆迁原因没有住宅产权证的需提供由开发商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并由市拆迁办盖章确认的拆迁协议,同时提供相关事实居住证明;商服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内只有一套商服,没有其他任何住宅,并且事实在商服内居住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须向学区对应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经房产局核实确认后,凭户口、商服产权证明、事实居住证明申请入学。

3.统一网上报名。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3日—1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3日8:00-5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方式: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进入公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6)点击“民办报名”了解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要求。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4.核验报名信息。6月17日—6月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其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五常市雅臣小学、拉林镇中心学校、山河镇中心学校由市政府成立的入学资格核查委员会进行线下审核后,学校在线上审核,教育局复审。其他小学校由学校进行线上审核,教育局复审。7月11—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以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

5.确认录取结果。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由学校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并通过公众信息平台和学校纸质名单公示。

6.2025年城区内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监护人承诺制度。监护人承诺内容为:监护人向学校提供的新生家庭户口、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篡改相关证明现象,视为监护人骗取入学资格,将取消其所监护适龄儿童所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入学资格承诺书》由学校印制,由监护人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各小学校在6月11日—6月13日上报小升初名册(标注对口学校和外市县学校),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

五常一中对口招生学校:五常市实验小学、五常市第二实验小学、五常市青华小学[2022年9月之前入学(含2022年9月入学)的小学生];五常二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镇第二小学、雅臣小学;五常三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镇中心学校、五常镇第二小学;朝初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市朝鲜族实验小学;山河林业第一中学初中部对口招生学校为山河林业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各乡镇初中对口招生学校为本乡镇小学,严禁招收其他乡镇不符合进入本乡镇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青华小学从2023年秋季入学年级新生起,毕业后不再享受对口升入五常一中政策,毕业生进入五常镇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通过摇号)初中学校入学,如果五常镇内各初中均没有空余学位,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

3.回户籍地初中就读。我市在外地、跨区县就读(外地返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在6月2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及住宅产权证、在外地就读的学籍信息表、学生档案,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五四制小学毕业生应以转学方式进入相应小学对应年级入学,不得入初中就读,严禁各初中学校违规招收五四制小学毕业生。

4.民办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向毕业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报市教育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五常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应招收具有五常市户籍,入学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儿童。民办初中应招收五常市户籍或者五常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任何形式(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校园开放、网络问卷、简历材料、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以招生咨询的名义组建家长群进行变相测试,劝诱家长或拒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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