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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4/11/29 10:35:0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10-08

越府办〔2024〕16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及防范

2.1划分原则

2.2重点防治区(Ⅰ)

2.3软土区次重点防治区(Ⅱ)

2.4红层基岩区一般防治区(Ⅲ)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区指挥部

3.2区指挥部办公室

3.3区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3.4区指挥部成员

3.5现场指挥部

3.6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3.7应急联动机制

4.运行机制

4.1预防

4.2监测

4.3评估

4.4预警

4.5应急处置

4.6社会动员

4.7信息发布

4.8响应终止

4.9后期处置

5.保障措施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5.2通信与信息传递

5.3应急技术保障

5.4应急避护场所保障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6.2宣传教育

6.3责任与奖惩

7.附则

7.1名词定义的术语与说明

7.2预案管理

7.3预案衔接

7.4预案实施

附件1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1.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Ⅰ级)

1.2重大地质灾害(Ⅱ级)

1.3较大地质灾害(Ⅲ级)

1.4一般地质灾害(Ⅳ级)

附件2越秀区应急资源通讯录

1.总则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州市越秀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强化底线思维,立足防大灾、抗大险,做到关口前移,通过做好日常防范,依托群测群防机制,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

(4)依法依规,明确职责。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好相应工作职责,确保分工明确,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5)整合资源,协同运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街道根据职责相互配合、畅通信息、共享资源、协同行动,发挥驻军和消防救援队伍在地质灾害处置中的作用,建立起社会动员机制。

2.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及防范2.1划分原则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分析、总结地质灾害高、中、低易发区内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危害情况(受灾害威胁的人口和财产)以及人为活动强度,评价、预测其潜在危害程度,划分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三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再划分为Ⅰ1和Ⅰ2两个亚区。

2.2重点防治区(Ⅰ)

(1)沙涌重点防治亚区(Ⅰ1):分布于西北部沙涌一带,属冲积平原区,面积0.8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6%,工程地质岩组为隐伏碳酸盐岩组。以覆盖型岩溶为主,溶洞、溶孔、溶蚀裂隙较发育,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开发利用和抽排地下水是诱发岩溶地面塌陷的主要因素。

(2)越秀山—飞鹅山—西坑重点防治亚区(Ⅰ2):位于飞鹅山—麓湖—西坑一带,属剥蚀残丘地貌。面积5.07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5.0%。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为块状较硬~坚硬侵入岩组和层状较硬碎屑岩组,少量层状较软红层岩组。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为削坡建房、修建道路、暴雨等。

2.3软土区次重点防治区(Ⅱ)

主要分布于万福路—东华西、东华东路—寺右新马路以南至珠江边以及流花湖、人民中、人民南一带,为冲积平原地貌。面积9.02km2,占全区总面积26.7%。工程地质岩组为松散软弱多层土体。该区位于繁华闹市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较差,人类工程活动强烈。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诱发因素为地下工程建造改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基岩土的应力状态。

2.4红层基岩区一般防治区(Ⅲ)

分布于西北部、中部和东部,分布范围广泛,地貌上为台地和冲积平原。面积18.8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5.7%。工程地质岩组为层状较软红层岩组。该区位于繁华闹市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虽较好,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若采取措施不当,易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

表1越秀区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结果表

易发性

分布

面积

(km2)

面积占比(%)

分区

编号

面积(km2)

地形

地貌

分布位置

主要灾害类型

中易发区

1.46

4.32

b1

1.23

台地

主要分布在洪桥街道北部越秀山一带、流花街道东南部和登峰街道东北部、流花街道东南部和登峰街道东北部

以崩塌为主

b2

0.14

台地

主要分布在登峰街道中部肿瘤医院后山一带

以崩塌为主

b3

0.08

三角洲平原

主要分布在矿泉街道东北部广花立交一带

以岩溶地面塌陷为主

b4

0.01

三角洲平原

主要分布在流花街道流花美术馆附近

以岩溶地面塌陷为主

低易发区

4.53

13.40

C1

3.07

台地

主要分布在调查区北部越秀公园-雕塑公园-麓湖公园一带除中易发区以外区域

以崩塌为主

C2

0.52

台地

主要分布在黄花岗街道黄花岗公园、广州市动物园一带

以崩塌为主

C3

0.23

台地及三角洲平原

主要分布在大塘街道东部烈士陵园一带

以崩塌为主

C4

0.28

三角洲平原

主要分布在矿泉街道西北部

以岩溶地面塌陷为主

C5

0.43

三角洲平原

主要分布在流花街道南部、六榕街道东北部

以岩溶地面塌陷为主

非易发区

27.81

82.28

D1

27.82

三角洲平原

调查区内除中易发区及低易发区以外范围

3.组织体系及职责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3.1区指挥部3.1.1区指挥部构成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协助相关工作的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区武装部副部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外办)、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军民融合办)、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房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越秀交警大队、越秀供电局、团区委、中国移动越秀分公司、中国联通越秀分公司、中国电信越秀分公司以及18条街道等48个单位。

领导成员:上述48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越秀区地灾工作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

3.1.2区指挥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对策,研究制定本区范围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灾情会商研判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当本区发生一般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及时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3)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配合做好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当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4)开展地质灾害避灾减灾公众宣传和教育;做好灾区灾情和救援信息上报,通过官方途径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消除关于地质灾害的社会舆情。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6)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2区指挥部办公室3.2.1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本单位联络员)组成。

3.2.2职责

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相关应急工作;协调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有关的信息报送、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区指挥部文件的起草、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贯彻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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