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3-14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一、年主题涵义
“提振消费信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消协组织必须坚持消费者立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从政策、理论、法律、标准、社会舆论等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扫除扩大消费道路上各种障碍。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与此同时,消费供给的质量和速度未能同步跟进,制约了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消协组织应促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结合,从消费供需两端入手,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活动,及时掌握消费需求,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促进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对接沟通,对照提高供给标准、提升供给质量。同时,推动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健康发展,通过加强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将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围绕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消协组织要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要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端发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加强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年主题依据
第一,“提振消费信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助力。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抓主要矛盾,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经济工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尽管面临内部外部多重压力,但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总体而言,机遇大于挑战。消协组织要立足自身职责,选择从提振消费信心入手,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需求和供给高水平对接、化解消费难题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作为关键环节进行破题,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拉动作用,为我国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内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助力。
第二,“提振消费信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内需市场是经济发展的主要依托。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最终消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连续11年保持在50%以上。消协组织要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出发,找准消费者需求升级与生产者消费供给上对接不利的关键堵点,推动加强需求侧管理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促进实现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在此基础上,促进消费与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有效对接,进一步畅通国内大循环,稳固国内基本盘,进而充分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第三,“提振消费信心”,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内部外部多重压力。受三年疫情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信心受到冲击、发生改变。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不仅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提振消费信心,就是要紧扣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年主题目标
一是统筹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维权平台作用,推动与立法、司法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联动,引导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主动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行业企业积极发挥自律作用,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二是加强政策法律和标准研究,保障消费维权法治基础更加坚实稳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策理论研究,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主动参与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创新产品、新兴服务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立法立标效果。
三是创新消费教育方式,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倡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消费理念,主动规避消费陷阱增强维权意识。统筹开展商品比较试验,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帮助消费者做出科学评价、理性选择。适应网络经济快速发展趋势,积极推进网上消费教育基地建设,扩大消费教育阵地,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敢于监督、善于维权。
四是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助力打通难点堵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围绕重点项目,积极开展监督调查,及时了解消费者需求,解决难点问题。提升投诉受理和处理便利化水平,加大投诉解决力度,围绕重大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打通消费堵点,解决“急难愁盼”,保障消费者后顾无忧。
四、消协组织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年主题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形成共识。二是开展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研究和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化研究,制定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良好行为规范,出台消协组织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三是针对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和领域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揭露批评有损消费信心的行为,发表消协观点,提出立法、监管建议,推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四是完善消费教育大纲,推进网上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实现消费教育品牌化可视化传播,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消费知识。持续开展治理过度包装、反对餐饮浪费等活动,倡导企业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呼吁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开展智能化产品、电子设备、养老产品、婴幼儿产品等产品比较试验,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优化“消协帮您选”微信小程序内容,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客观真实的参考依据。五是持续开展百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推动城市消费环境改善优化。关注消费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开展预付式消费、农村消费环境等方面的监督调查,推动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突出问题。六是推动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处理系统优化升级,实现消协组织、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实时在线互动,提升投诉处理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综合运用投诉信息公示、体察、约谈、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想方设法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关于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相关单位:
为纪念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政府工作报告》“不失时机恢复和扩大消费”、“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等部署要求,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结合芜湖实际,开展“3·15”系列活动,促进全社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需求与供给高水平对接,促进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拉动作用。
二、活动主题
共铸消费诚信、提振消费信心
三、活动安排
“3·15”期间,除各单位结合身身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外,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15项活动。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内容及消费维权报告,公布打假维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宣传部、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举行“共铸消费诚信、提振消费信心”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六大行动暨首届芜湖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启动仪式
为做好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放心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拟组织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市监局、县市区消保委、省级五大类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代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代表、ODR单位代表、消费维权服务站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安徽特色伴手礼认定单位代表、芜湖特色伴手礼申报单位等举行“共铸消费诚信、提振消费信心”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六大行动暨首届芜湖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启动仪式,推进全市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芜湖传媒中心)
(三)开展“铸诚信、促消费”消费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圈”活动
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等,采取依托各类载体播放市消保委2023年“3·15”制作的“铸诚信、促消费”消费教育系列小视频的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树立绿色、低碳、环保消费理念。(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芜湖传媒中心)
(四)开展“提信心、促消费”消费体察活动
为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志愿者,并招募消费者代表走进我市电商企业——三只松鼠,以及助力乡村振兴的农产品展示展销综合体——大江市集,亲身体验芜湖优良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对我市企业发展质量与乡村振兴工作的信心,促进消费的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芜湖传媒中心)
(五)开展“3·15”走进新闻平台消费维权互动活动
走进芜湖交通经济广播《公民与法——芜湖普法之声》节目以及大江晚报与生活频道推出的《热点关注》节目,以案说法,现场答疑,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芜湖传媒中心)
(六)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扩大消费”首届芜湖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
为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拓展消费需求,打响芜湖品牌,激发消费增长新动能,拟在全市启动首届芜湖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以展现地方特色,推动消费升级。(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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