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个人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断提升。综合运用停车费减免、降低充电费用和改建充电站等措施鼓励引导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推动重型货车运输“脱碳换氢”。打造氢燃料电池货运车辆应用先行区,结合我市钢材、煤炭、装备及零部件等货运领域需求,推进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在武安市、涉县、磁县、峰峰矿区、永年区、复兴区等重工业聚集区优先应用。
3.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全面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推动国三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序退出。到2028年,力争国二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全面淘汰;现有登记编码的国三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中20实现退出和新能源替代。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新能源化。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
4.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智能化。完善全市油库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运行远程监管,重点监测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压力、处理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是否超标情况,自动收集和监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工作状态,出现不达标的情况自动关闭气液比不合格加油枪,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达标排放有效监管,减少油气挥发无组织排放。全面清理取缔黑加油站、黑加油车和黑加油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储运销售等行为。
5.强化重型货车日常监管。建立重型货车常态化监管机制,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大路查路检力度,严厉打击“三不两改一黑”(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减少问题车辆使用。
(四)强化多污染物减排
1.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环保绩效全面提升:持续开展涉气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创优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燃煤电厂、水泥、焦化、铸造用生铁企业及在用燃煤锅炉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重点行业精准喷氨,对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主要生产线实施氨逃逸治理,强化脱硝设施自动化提升,实现喷氨精准化控制。
开展燃煤电厂并网期间全负荷脱硝,推动燃煤电厂燃煤机组并网期间全负荷脱硝深度治理工程,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开展重点行业可凝结颗粒物治理,在钢铁、焦化、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中选取重点企业开展试点治理,强化可凝结颗粒物排放,有效降低对细颗粒物贡献。
开展烧结机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在完成先脱硫后脱硝工艺烧结机一氧化碳试点治理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其他治理工艺烧结机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工作,降低一氧化碳排放量。
2.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到2027年,汽车、工程机械、家具、汽修、地坪等涂装全面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除产品要求等特殊原因外,铸造行业浸漆(喷漆)工序全面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结合我省发布的四个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聚焦焦化、有机化工、制药与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推动安装一批RTO、沸石转轮等高效治理设施;同时,开展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现有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评估,重点关注废气脱附过程排放浓度、处理效率检测,对不能稳定达到新地标要求的实施提升整治。
加强无组织治理管控。一是强化焦化、制药、农药等行业废水液面逸散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高、低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分质收集,单独收集治理废水逸散的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二是从密闭负压收集、局部密闭收集、管道密闭收集、排气柜收集和外部集气罩收集等6个方面,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整治,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三是动静密封点大于500个以上企业,严格执行“动4静2”(动点每季度检测一次、静点每半年检测一次)管理要求,每季度开展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储罐呼吸阀更换和内浮顶罐废气收集治理。全市焦化、有机化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储罐呼吸阀实施升级,更换为符合标准的低泄漏呼吸阀;存储汽油、石脑油、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完成罐顶气收集治理,或配备新型高效浮盘并二次密封,相应汽车罐车更换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
3.加强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推进馆陶县、魏县、涉县、广平县引导本地汽修企业进喷涂中心实施集中喷涂,集中喷涂中心辐射服务范围内逐步取消钣喷车间,确需保留的汽修企业,须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其他县(市、区)加强汽修行业管控,严禁将喷涂业务委托给不符合条件的汽修单位或个人。
加强建筑装饰行业无组织管控。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严禁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标的涂料和胶粘剂;在建筑墙体涂刷、护栏喷涂等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4.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是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排放减量化和资源循环化协同创新模式,开展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全面提升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水平。二是加强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减污降碳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研发近零碳污智慧园区构建技术与装备体系。
(五)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 2 1百分百”要求,因地制宜试点推广建筑工地应用装配式道路,基坑气膜全密闭施工配合高压旋转喷淋降尘,楼体钢板网全封闭等降尘技术。加大城区道路、国省干道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建立健全扬尘精准化监控体系,科学布局城区、重点运输路线扬尘监测微站。到2030年,全市建筑施工项目标准化达标率逐步达到90以上,创建一批具有省内影响力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示范项目,推动建筑施工工地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2.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按照《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道路“五位一体、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到2028年,所有县(市、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不适宜机械化清扫的路面,保证洒水降尘常态化、有序化。持续开展外环路、国省干线、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道路和建筑工地附近道路等区域积尘走航监测,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城区道路和周边公路扬尘负荷分别达到0.3克/平方米、0.6克/平方米。
3.加强堆场扬尘治理。持续开展钢铁、焦化、火电、建材、铸造、炭素、玻璃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到2027年,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物料堆场全部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到2030年,全市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90以上。
4.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严格执行河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突出抓好市主城4区以及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示范工程打造,推进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集气罩改造、净化设备升级、管道系统优化、异味处理、监测监控等;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建设智能监管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建设专业化集中清洗工厂,鼓励定期开展高标准清洗。加强烧烤管控,严禁露天烧烤。
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燃禁放。因地制宜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产业化能力和离田效能,秸秆综合利用大县制定工作方案,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化、秸秆制沼气等技术,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完善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提升覆盖率和精准度。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6.强化农业和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全域推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提升、产业设施设备提升、畜禽粪污收运体系提升和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推进大型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氨排放管控,实施圈舍封闭管理,建设粪污密闭贮存设施和圈舍排气收集处理设施,协同推进氨排放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1.加强“长大重”污染过程应对能力。精准研判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采取协商减排等方式,对钢铁、焦化、陶瓷、石灰、砖瓦等高排放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高、运输量大、生产可中断的产业集群等,实施差异化生产和运输调控。其中,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提高限制类装备或绩效等级低企业的生产调控比例。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部、省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的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应急范围、级别和时间,加强监督帮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闭环管理。针对短时间难以停产的行业,按照绩效分级水平实行差异化轮流停产减排。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排污许可特殊时段管理,实施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差异化排污许可管控。
(七)加强支撑能力建设
1.构建大气污染AI综合监管系统。以“全域感知、智能分析、精准管控、协同治理”为核心目标,构建覆盖全市域、全要素、全流程的大气污染智能监管体系。整合地面微站、卫星遥感数据、无人机航拍数据、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等,构建“地面 空中 卫星”的立体监测网络。整合工业污染源排放数据、气象数据、交通流量数据、企业生产工况等数据,实现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构建污染源识别与溯源模型、空气质量预测模型、重污染天气预警模型、减排措施效果评估等模型。
2.健全天空地一体化大气感知网。建设重点行业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全面提高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展调度、评估监测报告审核、超低排放事中事后监管、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管理水平和效能。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污染排放与空气质量关联分析,综合考虑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污染物排放、空间布局等因素,实现大气治理从“经验判断”到“智慧决策”转变。推进污染源多维度穿透式监控分析系统构建。
3.建设重点区域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重点区域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在重点区域(如市主城区和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等)主要道路安装视频和电子抓拍设备(参照公安交警天眼系统建设),重点监管渣土清运、垃圾运输、搅拌车辆以及保障城市运行的入市车辆运行情况。
四、保障体系与实施机制
(一)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邯郸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重点部门力量,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执法督查等工作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控制目标,科学确定年度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
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考核工作机制,将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政策支持等深度衔接,让考核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通过实施奖惩机制,促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导检查与精准执法
构建“在线监测 无人机巡查 大数据分析”的非现场执法体系,通过智能监控平台实时追踪企业排污数据,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识别与快速处置,形成空天地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治理格局。
(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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