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3: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27)一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剖析各类违法违规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开展组组会商,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巡察整改、办案质效、作风建设进行研讨并一一进行回应。三是进行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院党组成员在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由政治部定期汇报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月工作计划。同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分解表,确保压实工作责任。
问题14: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8)组织各部门根据上级印发、自身在办案中发现的、近年来巡察发现风险点进行汇总,分部门、分模块更新印发第2版《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强化廉政建设。
问题15: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重视。抓早抓小、预防提醒开展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9)持续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在全院干警大会、院务会等会议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传达保密工作、观看警示教育6次。2025年4月28日-29日,组织干警前往寿宁县下党乡开展教育活动,后续将常态化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6:指“病灶”开“药方”能力不足,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靶向施治”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
(30)驻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动员本组干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列席检委会会议、阅览检察工作网站、阅读检察业务书刊等方式学习检察工作知识。4月中旬就加强巡察整改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县检察院党组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杜绝纸上整改。5月30日,召开驻院纪检监察组同院党组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就深化巡察整改效果、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监督执纪,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信访件调查情况,会同县检察院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问责。
8.关于“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7:法律文书制发不够严谨。存在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1)严格落实多级把关审核制度,确保文书质量,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32)严格把握签批程序,按照《福建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职权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要求,对办案文书进行签批流转,杜绝发生未经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审核即制发相关文书的问题。
(33)强化对检察建议书的质量把关,组织干警集体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依托青年研习社平台,邀请上级院业务专家就检察建议撰写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检察干警规范化制作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的能力。
问题18:对法律文书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34)强化责任意识,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纠正“重考评轻质量”倾向,提高对检察建议制发的必要性、规范性、专业性等方面的认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35)强化对检察建议的监督管理,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督促制度,发现应用系统内案件信息填录存在错、漏、迟等以及文书未制作等突出问题,建立“提醒—整改—通报”递进监控模式,定期对上级院通报、本院提醒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院下发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并反馈2次。
问题19:检察建议重制发轻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36)一是针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与被建议单位联系,目前发出的2份检察建议书均已反馈整改。二是对检察建议所提存在问题的地块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部分地块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已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乡镇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9.关于“检察为民情怀未植深树牢”的问题
问题20: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7)根据上级院的相关部署,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本院相关举措,针对“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制定“畲风海韵检察蓝”工作品牌并通过编撰“畲风海韵检察蓝工作动态”抓工作落实,开展“法润罗源湾”公益伙伴计划并邀请上级院业务能手、公益伙伴成员就劳动关系主题为企业进行宣讲,同时着手在沿海乡镇设立“12309海上检察联络站”。针对殡葬领域、医疗基金领域、刑事检察工作、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整治等各类专项,制定台账,督促专项任务落实。
问题21:司法救助开展不够有力。司法救助形式单一,“当下救”与“长久助”结合不紧密,与社会救助、人文关怀等多种救济方式衔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8)提升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摸排案件线索,同时,强化部门间线索移送,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了解当事人受到不法侵害造成损失及生活困难情况,一旦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
问题22:未充分保障被害人和其他当事人权利。
整改进展情况
(39)依照《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规定持续开展廉政回访工作,重点检查权利告知是否到位等问题,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问题23: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融入检察工作还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40)制定《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通过主动邀请、自愿报名、部门推荐等方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已经完成第二届听证员聘任工作,近期将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开展听证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听证会13场。
10.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24:审核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附支出审批单、票据未审批签字、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41)加强经费支出事前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并组织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财务单据,按要求严格落实单据审签制度,针对合同书金额错误问题,重新修正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42)对发现的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问题25:报销附件不齐全。
整改进展情况
(43)已补全车辆维修费原始发票,同时,严格依照财务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办理,要求发放慰问金等报销事宜必须附上相关方案。
(4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和发票规定的专题学习培训,并制作《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经费报销须知》,完善经费报销和审批手续,加强财务管理。
问题26: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5)已更新制定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各类采购已严格按照我院内控制度执行,并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
(46)规范食堂运作模式,重新修订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实行食堂定点采购服务,制定每周菜单,听取干警对食堂相关建议,完善食堂运作。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问题27:奋勇争先意识淡薄。
整改进展情况
(47)一是打造“畲风海韵检察蓝”品牌,围绕罗源畲风海韵地域特点,打造罗源检察特色品牌并通过定期采编撰写信息通稿等方式抓工作落实。二是出台正向激励清单,第一季度通报正向激励15项,成功办理我院三年来首份民事再审、两年来首起刑事抗诉、全省第二起、全市第一起、近八年第一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高质效办案取得重大突破。三是深化“雏凤清声”品牌创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情况“回头看”专项监督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规范履职。积极联合社工组织开展乡村普法、创建留守儿童兴趣班等活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强化多维保护,邀请相关人员作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员,对案件处理提出建议。同时,已制作一期具有畲族元素的普法意义的法治宣传短视频,强化普法质效。
(48)制定《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小组工作办法(试行)》,强化对刑事检察的办案指导力度,同时,围绕殡葬、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强化法律监督,目前,发出纠违通知书4份并成功办理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结合上级院部署的“推门听庭”活动,在县法院召开近年来最大规模观摩评审活动,市院、市公安、县公安共40余名同志参加,有效提升干警实务办案、庭审对抗能力。第一时间通过党组会传达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暨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并结合罗源检察工作实际,就把好捕诉案件质量、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业务素能建设等方面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49)制定《深化“民事检察为民行”品牌创建实施方案》,针对残疾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情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针对一起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实现本院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三年来零的突破,通过总结违规使用信用卡领域民间借贷诉讼的共有特征形成经验做法,并在福州地区各基层院推广应用,推动了地区金融秩序进一步规范化和民间借贷平稳健康发展。
(50)抓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一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提升行政检察公信力。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程序。针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查的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就海域监管问题向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进海域使用监督管理规范化。
问题28: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健全。未根据相关规定将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人员编制事项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规则主要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
(51)一是修改完善《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会议规则,设立议题呈批单制度,规范上会流程,补充规定了回避情形。二是同步修订《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大额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数额,补充规定末位表态制、保密要求、上会流程等规定。
问题2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点问题宽泛,不够具象化。
整改进展情况
(52)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学习党内法规、先进典型案例等,让参会人员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消除思想顾虑。二是明确发言要求,主持人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直奔主题、实事求是,列举具体事例,避免空话套话。
1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问题30:思想重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53)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2025年3月上旬撰写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经党组书记审核后报县直机关工委,2025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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