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2-10
附件1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1.审判法律规定由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管理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人民法庭设置数量3个,包括:新安所人民法庭、草坝人民法庭、芷村人民法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蒙自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六个必须坚持”为重要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务必”,紧紧围绕省委“3815”、州委“337”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151”工作思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围绕最高院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和省高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努力实现个案办理“三个效果”统一。一是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惩故意伤害、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势头。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破产、金融等审判工作,加大执行合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工作力度,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提高执法办案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能优势。
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过程中,强化内控管理是当务之急。一是健全审判管理指标体系。调动执法办案的积极性,科学的、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重要载体。要因地制宜完善相关指标和强化考核,并充分考虑突出效果指标的导向、注重定性评价和外部评价、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用好考评结果。二是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全面推进院庭长阅核制,旗帜鲜明纠正不愿管不敢管的错误观念,把院庭长监管作为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回应群众诉讼关切、抓实“公正与效率”的必要举措。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责,拓展监管范围,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监管方式。三是抓实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要建立重点案件专门管理平台,建立特定的识别机制,使此类案件进入专门案件管理平台,并实行专门的监督管理程序。要开展重点案件质量的精细化评查,对案件在证据审查与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监督、程序、文书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梳理审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93,941.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43,941.6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672,201.52元,下降6.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43,941.62元,其中:本年收入24,086,766.98元,上年结转收入57,174.6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86,766.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2,201.52元,下降4.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部分结转的项目资金已支出,2025年未形成结转经费,故结转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93,941.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43,941.62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4,266.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689.27元,下降0.9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行政运行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869,674.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2,512.25元,下降20.5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部分结转的项目资金已支出,2025年未形成结转经费,故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913,495.0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是办公费、水电费和邮电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6,097,760.00元,主要用于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9,914.64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法院办案业务费及专用设备的更新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6,502.72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82.48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15,379.43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2,045.74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125.00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12,436.57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人民法院干警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0个,采购预算总额1,45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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