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碳市场监管责任,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碳交易。学习试点城市经验,探索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培育第三方核查机构。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鼓励参与国内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与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研究审议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规划、安排重大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双碳”工作部署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国家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碳达峰年度任务评估。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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