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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25/7/26 5:12:31 点击:
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网购生鲜食品不新鲜。如用死鱼、死虾冒充活鱼活虾,用冷冻肉冒充新鲜肉,以及因快递超时、延误、未通知或未经同意放置快递柜等原因导致生鲜食品腐烂变质等。二是网购进口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如网购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无国内卫生许可证号等。三是食品配料含禁止添加物。如在牛奶中添加丙二醇等。四是销售临期食品无显著提醒。如经营者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情况下将临期食品与非临期食品混合销售。五是部分社区团购生鲜食品进货渠道不明,质量堪忧,存在安全隐患。六是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

相关案例

案例一:消费者张女士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2022年4月17日,其在某App上花费199元团购了4斤五花肉和排骨,宣传图片标注“崇明原产农家猪,世界级生态岛的美味”“新鲜直送”等字样,收到的却是产自湖南长沙的冷冻猪肉,且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上海市消保委在受理投诉后,立即拨打了宣传图片的订购电话,对方表示其是团长,日常给居民提供蔬菜,蔬菜供应商是上海某农业合作社,由于社区居民有购买猪肉的需求,才找到一家企业给居民配送猪肉,图片是临时从网上找的。经调解,团长为消费者作了全额退款处理。

案例二:2022年5月6日,消费者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反映在中山市红山路某商铺购买到一条进口夹心果汁软糖,糖果成分超范围添加了维他命b6和维他命b12,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规定,且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投诉要求商家依法退赔消费者一千元。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消协意见

食品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交易频繁,纠纷数量较大。线上线下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特别是在生鲜、进口食品方面,要杜绝违法添加、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去年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食品相关经营者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建立临期食品的检查、盘点、整理制度,在做到显著提示的前提下,将临期食品集中展示销售。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团购、预制菜等新业态研究,强化从业人员资质、进货渠道管理、标签标注等规定,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尽快完善临期食品、进口食品的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2.医美安全引人关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一些无良商家在利益驱使下,通过制造和贩卖容貌焦虑,凭空制造需求“收割”消费者。该领域营销乱象多、投诉多、机构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亟待加强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部分美容机构通过虚假广告、编造用户评价等形式夸大美容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模糊定价违规收费。部分经营者事先不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标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如烫发按头皮“分区”收费、纹眉按“根”收费等。三是医疗美容安全堪忧。部分美容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一些从业人员无相关资质违规营业,造成消费者伤害。四是免费体验诱导消费。一些美容机构以免费体验为由招揽客户,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以为自己遇到了“馅饼”,殊不知已经掉入了商家的“陷阱”。并且常常因无法证实商家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或欺诈行为,只能选择吃“哑巴亏”。

相关案例

案例一:消费者杨女士向浙江省临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其在当地某步行街收到某美容院发的传单,称可以免费进行修眉、脸部护理等体验。随后在体验过程中,店员向杨女士推销纹眉项目。经询问确认做纹眉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后,杨女士花费1280元做了纹眉服务。杨女士返家后脸部出现了红疹,眉毛附近皮肤出现红肿,美容院称做完纹眉项目一两天内出现皮肤红肿、红疹现象是正常的。过了两天,杨女士脸部红肿、红疹依然没有消退,前往医院诊治为过敏,医药费共计380元。后续找美容院索赔,但负责人一直回避处理。2022年1月,经临海市消保委调解,美容院退还杨女士纹眉项目美容费用1280元,并支付医药费380元。

案例二:2022年4月18日,消费者刁女士到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于4月3日通过微信向兴宁市某美容店负责人刘某支付1万元预购“芝X美”品牌丰胸项目。当天,该负责人亲自开车带刁女士前往位于梅县区的一美容店,到店后刁女士又支付了2.5万元,随后,美容店工作人员为刁女士注射了丰胸产品。事后,刁女士一直感觉乳房胀痛难忍,到医院彩超检查发现乳房内有阴影,与店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刁女士向兴宁市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经调查,该店负责人在未经刁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用其它品牌产品通过注射的方式进行丰胸。刁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提出赔偿精神损失和治疗费用等诉求。最终,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店家一次性补偿刁女士10万元。

消协意见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主诊医师、护理人员资质等都有严格规定,并根据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在实施治疗前,执业医师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但在实践中,一些医美机构、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仍然多发。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从严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医美行业从业者严格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消费者也应当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不盲目跟风。确需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应认真考量医美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信誉,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审慎作出决定。

3.预付安全风险加大。今年上半年,疫情对各类服务业也有较大负面影响。由于美容美发、体育健身、教育培训、儿童娱乐等各类服务业普遍采用预付式消费,因此上半年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件增长较为明显,并且涉及领域较多。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办卡手续不规范。如故意不签订书面合同、不提供收费单据或发票,后续发生争议时,消费者遭遇维权难。二是商家失联跑路消费者退款难。一些不法经营者以“限时充值有福利”“充值返利”为诱饵,吸引消费者高额充值,随后跑路失联恶意逃避债务。三是店铺易主“后人不理前账”。部分商家转让店铺后,后续经营者不履行此前协议、不同意此前优惠承诺、不承认先前赠送服务,或者设置不合理消费限制等。四是转卡收取高额手续费。经营者以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转卡需支付高额的手续费。

相关案例

案例一:自2022年2月10日起,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反映当地某游乐园突然关门停业,由于涉及充值会员人数众多,未消费余额较大,引发群体性退费纠纷。高新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初步掌握了基本情况。由于该游乐园总部经营安排,计划关闭当地门店,但是闭店后却迟迟未拿出具体退费解决方案,遂引发了群体性投诉。经过高新区消委会和市场监管局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该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处理方案,并为328人退费159360元。

案例二:2022年3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成都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先后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成都某餐饮有限公司突然闭店停业,消费者储值款退钱无门,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承担退款责任。经省区两级消协组织联动维权,成都市高新区消协通过对外张贴公告征集未能退款的消费者,并组织律师团队指导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在推进中,5月31日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消费者沟通退款事项,之后所有消费者已全部收到退款。

消协意见

长期以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重灾区,特别是疫情影响使得预付式消费安全风险向众多消费领域扩散。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和充值前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折扣力度大、消费周期长的,越要警惕商家跑路风险。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消费频次和消费习惯,谨慎选择一次性支付大额、长期的预付卡。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管好经营者的宣传资料以及自己的付款凭证和消费记录等,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相关政府部门针对各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特点,加紧制定出台预付式消费监管法律法规,研究吸纳地方资金存管方面的有益经验,强化预付资金管理,从严打击恶意圈钱跑路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消费信心。

(二)买房置业纠纷屡现

4.商品房领域投诉增多。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商品房投诉5787件,同比增长23.31%,其中一些涉及群体性纠纷。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房屋烂尾引发纠纷。如一些开发商因挪用资金或销售量不及预期,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因此停工烂尾。部分消费者贷款买房,为此要求停交房贷,引发还贷风波。二是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一些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逾期,却以疫情影响、不可抗力免责为由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是开发商承诺不兑现。如有些开发商承诺老客户带新客购房可获取相应奖励,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兑现。四是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特别约定等方式规避合同监管,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相关案例

案例一:2022年6月24日至7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反映,2017年至2018年4月期间,陆续有180余名消费者购买了海南省文昌市某楼盘的期房,购房款9000余万元。该楼盘于2017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由于开发商挪用购房资金,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因此停工成为烂尾楼。部分业主反映曾集体向当地有关方面投诉,楼盘在此期间曾多次假装复工,随后又再次停工,消费者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无房可住。

案例二:2022年4月,有4名消费者向宁波杭州湾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反映购买当地某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时,开发商告知有“老带新”奖励黄金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可以获得黄金60克,消费者于是引荐朋友购买同小区的房屋。随后开发商一直声称奖励黄金需要走流程,在此期间刚好原销售人员离职,开发商要求消费者进一步提供以老带新证据,消费者提供证据后多次催促开发商兑现奖励,2019年8月,开发商告知消费者已经审批完成,但是需要等黄金到货。可是到2021年后,消费者又被告知因相关材料不齐全,审批遭到拒绝。消费者无奈投诉,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奖励黄金240克。经多方调查、沟通和举证,最终开发商同意消费者诉求。

消协意见

房屋纠纷一般涉案金额较大,而且可能涉及群体性纠纷,调解处理更为困难。书面证据对于消费者维权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对于开发商的各项承诺,应要求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保存好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银行应当严格落实有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私自挪用预售资金。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各类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有关合同条款、重点宣传内容、现场公示信息、施工关键环节、预售资金管理等,必要时采取联合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各类行为,禁止挪用预售资金,保障按进度核拨和房屋如期交付,保护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5.物业服务隐性侵权时现。物业服务是城市公共服务的末端和触角,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小区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关物业服务的投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业合同履约不到位,维修不及时,如因电梯故障、房屋漏水、小区地面损坏等公共区域问题报修后,物业无故拖延维修。二是物业服务收支不透明,如小区业主共有收益收支情况无公示,或公示形同虚设。三是物业与开发商合谋损害业主权益。一些新楼盘前期物业为开发商下属公司,为维护开发商或自身利益侵害业主权益。如物业公司为高价出售专属充电车位,拒不配合其他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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