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2-16
关于洛阳市洛龙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二大队在洛龙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12月19日起开始抓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二大队
2025年12月12日
二、周口市
郸城县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道路设计通行速度、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特定的交通环境等实际情况,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辖区省道214线增设一处区间测速取证设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位置
吴台赵庄S214省道294公里 100米至谷集S214省道304公里 195米。(双向,区间测速长度10km)
二、限速值
区间测速标准为:大型车辆限速60km/h,小型车辆限速70km/h,区间测速路段已按规定设置相关交通标志。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四、启用时间
2025年12月18日公告期满后公示内容立即启用,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该路段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9日
三、商丘市
永城市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交警铁骑摩托车车载移动式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1套交警铁骑摩托车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二、启用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三、取证抓拍设备车辆号牌
豫N2075警(警用摩托车)。
四、抓拍范围
永城市市域内全部道路。
五、抓拍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携手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洛阳交警、永城市人民政府网、周口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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