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8.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9.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赡养老人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5.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7.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8.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9.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
答: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1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
答: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6.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婴幼儿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9.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
答: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其他
1.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答:您可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扣除。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取得收入时便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2.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答: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3.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答: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4.我实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预期不致,应如何处理?
答:1.请检查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误。2.与扣缴义务人确认是否存在其录入金额错误或未及时下载您填报的扣除信息等问题。3.在您与扣缴义务人均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可进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5.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答: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6.公司为我申报的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答: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7.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当您忘记密码时,可以点击登录/注册页面“找回密码”按钮来重置密码。首先需要用户填写身份信息,再选择一种可用的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可在设置新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如果您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找回密码,请用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本地办税大厅进行密码重置,重置成功后即可使用重置后的密码登录本平台。
8.“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填报的数据还在吗?
答:“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数据都会存储在税务机关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更换其他手机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依然可以看到原来填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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