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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抓牢意识形态主动权

日期:2025/8/7 12:12:38 浏览:

近年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以“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汇聚正能量”为标准,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抓好思想引领、精神激励重要作用,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互推互促双提升。

抓思想强业务同频共振,把好纪检工作“方向盘”。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计划,与纪检监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部署、抓落实工作机制,把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纳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讲促学、以学促工,始终使纪检监察干部在错综复杂的思潮中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强化政治监督,将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错误思想,通过谈话提醒、约谈等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紧盯“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主体责任。

对本地区重点、热点事件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严防恶意炒作,澄清不实传言,对关注到带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信息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严格落实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确保网络信息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维护好纪检监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此外,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内容,通过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从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督促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矣芳李爽尹永全红塔区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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