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源汇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辉
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22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色工作。主要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理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强化监督,履职担当,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星光”未检办案团队荣获“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河南省赛银奖”,开展的“灵雨·青护计划”法治护航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被河南省委社工部评为河南省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年度优秀项目。办理的七起案事例分别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十佳’案件”“河南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精品案件”等省级荣誉。未检工作连续四年获评全市先进,被《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以《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题报道。未检部门干警分别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年度表现突出个人、漯河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漯河市“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省、市级荣誉表彰。
(一)围绕打击犯罪,依法惩戒和保护未成年人
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以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人,起诉28人。对引发社会关注的徐某某猥亵儿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十日内完成批捕、起诉,从严从快打击。办理赵某等三人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时,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打破了三人以翻供逃避惩罚的企图,最终三人均获十年以上重刑,该办案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坚持宽严相济,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21人,起诉23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8人,附条件不起诉28人,相对不起诉15人。严格落实特别程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7人次,开展社会调查67人次,实施精准帮教42人次,封存犯罪记录55人次。
注重双向保护,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被害人。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强化“一站式”询问机制,开展心理疏导、测评28人次,对5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机关通过与团委、妇联等多方携手,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返校园,该案件被评为漯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二)围绕综合履职,凝聚“四大检察”工作合力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注重与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民事维权工作。办理的蒋某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办理的赵某抚养费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事例”。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源治理——新业态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针对发现的娱乐场所、旅馆业、新业态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部门对7家涉案场所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5万余元,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办理的督促禁止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围绕“六大保护”,促推相互融合、协同发力
不断加强司法保护。针对未成年人辍学、出行安全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以检察智慧完善社会治理。其中,针对发现的辖区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推动整改,累计对未成年人当面教育达50余人次,开展“马路学堂”“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该工作成效被《河南日报》客户端刊发。
积极融入家庭保护。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教育保护防线。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2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2份。通过制定个性化亲职教育方案,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高某回归社会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
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抓手,加强检校合作,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预防性侵害、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结合“法治直通车”“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进乡村”等主题活动,打造菜单化、个性化法治课程,聚焦校园暴力、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次,覆盖师生5万余人。
扎实融入社会保护。建立“灵雨·青护计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联合信誉良好的特殊学校、福利机构、爱心企业等挂牌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思想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帮助其回归社会。21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重返社会,7人重返校园。2025年3月,该项目被评为河南省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优秀项目。
有力融入网络保护。严厉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自主研发预防性侵害、网络保护等课程15项,依托远程宣教室,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研发“星光明智未检司法保护平台”,收录本辖区中小学学生信息、学校信息、案件信息等,利用大数据对比,总结法律风险点,定制解决方案。
全面融入政府保护。与区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会签《漯河市源汇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机制,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综合保护体系。联合监管部门对娱乐场所、文身店、电竞酒店、MCN网红培育机构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8次,促进行业规范经营。相关经验做法《点点星光照亮成长路》被《河南日报》报道。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源汇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履职融合深度不足。“四大检察”融合机制需深化,线索发现与移送效率不高;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覆盖面不足,公益诉讼检察在涉及未成年人新业态、网络空间等新兴领域的探索和影响力有待加强;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常态化、精细化。
(二)社会支持体系不够完善。与部分社会团体、基层社区(村居)组织的沟通联系机制不够紧密稳定,在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项目共建等方面存在壁垒;整合心理咨询、社工服务、特殊教育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观护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未能充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检察监督、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运转格局。
(三)专业化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未检队伍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上需加强,尤其缺乏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或资质认证的人才;对未成年人开展系统化、个性化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的专业能力尚显不足,影响了教育挽救和综合保护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四)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与精准度还需优化。普法资源向偏远乡村、留守儿童集中区域倾斜不足,存在覆盖“盲区”和“末梢”弱化现象;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如困境儿童、闲散青少年的普法内容和形式差异化、精准化设计不够,吸引力、感染力有待提升;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深度互动式普法的能力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两高四着力”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和社会大局稳定中找准未检定位,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秉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念,落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严把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经得起检验。持续推进“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一案多查”,同步审查发现民行、公益诉讼线索;健全内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重点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教育等民事权益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侵害等公益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推动更高质量平安建设。深化数字赋能,用好“星光明智”平台大数据,精准研判风险,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更具针对性的社会治理建议。
(二)完善支持体系,提升高效能治理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密切与代表委员联络汇报。着力强化协同共治。主动加强与妇联、团委、民政、教育、关工委及社会组织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入稳定专业的司法社工力量。推动制度刚性落实。持续监督“督促监护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拒不履行或履职不力的,依法监督纠正,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融入基层治理格局。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前端预防和综合治理,着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加强专业建设,锻造复合型未检人才。强化干警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联合指导、案件会商、同步审查等方式,共同做好涉未检察业务的集中统一办理。鼓励和支持现有干警考取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资质,逐步构建具备“法律+教育/心理/社工”复合背景的核心团队。通过高频次组织疑难复杂案例研讨、邀请资深心理专家专项授课等方式,着力提升未检干警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科学心理评估、有效危机干预、个性化心理疏导的专业能力。
(四)聚焦重点难点,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精准覆盖薄弱区域。重点强化对乡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帮扶与法治教育精准供给;加大向偏远乡村学校普法资源倾斜力度,确保法治副校长“配齐、履职、见效”;深入调研乡村儿童实际需求与风险点,专项研发并推广一批通俗易懂、情景化、互动性强的本土化普法课程,重点涵盖防性侵自护技巧、校园欺凌识别与应对、网络沉迷预防与信息甄别、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内容。在寒暑假、开学季、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集中普法活动,扩大影响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未检工作报告,是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和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有力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锚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目标,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星光”品牌建设,坚持依法履职、综合履职、创新履职,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成效,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源汇建设实践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附条件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