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维护合法就业权益。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提醒学生高度警惕边境、跨国求职风险,帮助毕业生防范就业风险。畅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好毕业生就业权益。(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和指导。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各地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要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安全有序。
(二)加强部门协同。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安排专人跟进,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各县(市、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进展调度和督促提醒,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开展典型宣传,组织好“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劳模工匠进校园”“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学金”等人物事迹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做好涉就业负面舆情管控,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敏感舆情,及早化解苗头性风险问题,严控个别话题炒作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