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9-02
政策解读: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