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数量
2018年,我区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区各单位共主动公开信息22803条,公开内容涵盖了社会经济、教育医疗、环保卫生、食品安全等各类信息,其中在和平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624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668条,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933条。自《条例》施行以来,和平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01条。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7年度我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与场所
1.政府网站。
我区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信息的主阵地,通过“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专栏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及财政报告预决算公开等六个子板块,可以查阅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我区在区行政许可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日常有专人接待群众查阅文件、获取政府信息。
3.新闻媒体。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信息。2018年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公仆走进直播间”和新闻发布会,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有关政策。11月15日,和平区区长陈春江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平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并介绍小洋楼招商工作。15家中央、天津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利用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累计答复公众咨询300余次,为公众查询公开文件16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8年度,公民向区政府、区政府办申请信息公开160件,通过网上申请70件,当面申请33件,信函申请57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3.8%、20.6%、35.6%。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方面。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全部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70件,占43.8%;“信息不存在”35件,占21.9%;“更改补充”17件,占10.6%;“不属于本单位公开”14件,占8.8%;“不予公开”22件,占13.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1.2%。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160人次,累计3200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3件,维持具体行为13件。
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尚存在短板,政策解读、回应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围绕重点领域,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建设,继续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不仅要结果公开,而且要公开决策的过程和依据,全面推进五公开。
二要注重考核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结合各单位的情况,对依申请的受理答复工作进行指导,规范答复形式,提高答复质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要加强解读机制建设,提升舆情应对水平。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策措施出台时,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政策措施解读、业务咨询、问题解答等政务信息工作,提升解读实效。加强舆情引导,做好重大政府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及应对预案,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280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8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34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96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624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66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3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3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60
1.当面申请数
件
33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70
4.信函申请数
件
57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60
1.按时办结数
件
150
2.延期办结数
件
1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6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5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2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3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1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1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13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19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5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5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5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