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9-0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实习生窦靖涵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年来,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接受监督”上持续发力,丰富监督形式,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做优做实。
强化思想认识,提质优化接受监督主动性
抓牢业务学习。组建人民监督员联系交流工作微信群,定期发送工作提示,及时通报监督情况,推送检察动态等,让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打通信息渠道。
拓宽监督广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业务部门办公区域、信访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律师接待室等,对案件流转程序、台账以及检察官办案情况等进行监督,听取检察办案理念、办案方式,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共计5次。
落实跟踪答复制度。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案管部门将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后,随时进行跟踪督办,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反馈监督意见办理结果。人民监督员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记录在案,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
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接受监督全面性
聚焦服务大局,监督效果明显。本溪县人民检察院紧随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时代检察格局,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的要求,力争将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做到全覆盖。截至目前,人民监督员工作已拓宽至对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测评、巡回检察、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司法规范化检察、通报检察工作、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人民监督员以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等10种监督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全力扫除监督方式的空白项。
聚焦办案重点环节,提升监督质效。将检察听证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相结合,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平正义可感可见。2023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17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正面宣传、积极辐射作用。
聚焦民生民利、公共利益等重心,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点。本溪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大局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如:2023年,公益诉讼国有资产保护相关案件,邀请了解案情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并通过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的意见和建议,见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等方式,助力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
加强总结宣传,全面提升接受监督实效性
及时学习总结。认真学习最高检印发的相关规定和发布的典型案例,及时掌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最新要求,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每季度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加强媒体宣传。依托“两微一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实际工作效果,2023年以来,本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发布相关宣传报道20余次,营造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
注重挖掘闪光点。善于发现监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及人民监督员履职的实际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相关工作亮点,做好人民监督员提供意见建议收集、归纳、反馈工作,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